撑起权益“保护伞”,中山中院发布 全市法院反家暴典型案例--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撑起权益“保护伞”,中山中院发布 全市法院反家暴典型案例

来源:未知 日期:2022-03-15 17:51:27

“家庭是社会和谐稳定的细胞”,是最能体现法律温情的审判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被普遍认为具有里程碑意义:它表明家庭暴力,在我国不再被归为“家务事”,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中山两个基层法院共受理人身保护令97件,发出保护令70件,自愿撤回申请20件。

在反家暴领域,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10年发出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全国对违反人身保护令的施暴者发出首例“拘留令”取得良好效果,当年被媒体评选为“广东省十大法律新闻事件”。

2018年5月,中山法院参与起草《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为家事审判贡献“中山经验”。纵观十年历程,中山法院边行边试,不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深入审判实践。

为加强以案释法,进一步推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六周年之际,中山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市中级法院发布全市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中山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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