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分娩镇痛工作的通知》,推动综合医院、妇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提供产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广泛开展分娩镇痛服务。提出——
落实分娩镇痛技术基本要求。加强分娩镇痛基本设施建设和设备药品配置,强化分娩镇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培养。要建立产科与麻醉科协作机制、完善分娩镇痛服务流程。
规范开展分娩镇痛服务。加强分娩镇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产科、麻醉科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紧急情况的应对处置能力。规范应用分娩镇痛技术。强化分娩镇痛技术人员培训,并发挥医联体牵头医疗机构的技术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成员单位分娩镇痛技术水平。
加强分娩镇痛支持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产科、麻醉专业住院医师分娩镇痛技术的培养。定期组织医联体内分娩镇痛技术培训,支持分娩镇痛相关专业医务人员培训和进修。加强分娩镇痛保障,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在业务考核上对于分娩镇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疾控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娩镇痛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政策支持,强化对医疗机构分娩镇痛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分娩镇痛医疗质量安全。定期组织培训、指导并开展评估。做好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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