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两个老婆,她两个老公!”能判重婚罪吗?--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你两个老婆,她两个老公!”能判重婚罪吗?

来源:未知 日期:2024-04-09 10:27:30

2月23日,山西太原一女子王某指控山西气象局公职人员田某与其丈夫同居,并生育一女,引起广泛关注。


王某称,她和丈夫于2005年结婚,2019年,两人的婚姻陷入困境,丈夫一直不回家,与田某(已婚)非法同居,并生有一个女儿。


王某表示,丈夫和田某假借做生意的名义同居,她对田某恨之入骨。还质疑道:“两人都非正常同居了,她还不是小三?”


她表示:“作为一个公职人员,不守法,为所欲为,离婚是我跟我丈夫的事,但现在就是想田某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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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王某与丈夫的聊天记录,也着实让人扎心。


当王某质问丈夫是否打算这个样子过一辈子。

“你两个老婆,她两个老公!”

对方则回复道,“我情愿!”

随后,丈夫竟然还反问王某,“你为啥非得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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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作为公职人员,竟然知法犯法,应该严惩!”“这个男的也是,不爱了可以离,为什么这么耗着?”“真的是笑话!”


还有网友直言:直接告,同居了构成重婚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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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借着这个热门话题,好好聊一聊重婚的话题,毕竟,重婚问题是大家非常关注的。


01

到底什么是重婚?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说,法律不允许一人同时拥有一名以上妻子或丈夫。


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是不是重婚,主要看两个方面:一个是同居的时间是否够长,另一个对外宣称是否是夫妻。


就目前现有信息来看,王某丈夫与田某是不是重婚还不太好判断。


但是,他们同居期间已经生了孩子,从时间上来说不算短,起码有很大重婚的嫌疑,具体是不是重婚还是要看证据。


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


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原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法律上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同居长期共同生活,即事实上的重婚;

3、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对方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即破坏他人婚姻关系的重婚。


重婚罪的法律责任分也为刑事和民事两个方面。

在刑事方面,构成重婚罪的人员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民事方面,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可以在提出离婚诉讼时请求配偶进行损害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258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刑法》中,不管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都构成犯罪,也都会受到刑罚处罚。


可以看到“重婚罪”已经不是简单的民事问题,而上升到了刑事领域。


很多当事人面对对方出轨,想好好惩治对方,让对方吃一些苦头,也经常问家理律师这样一个问题:“我可以起诉他重婚罪吗?”


其实,涉及到重婚案件的认定,往往意味着法官审判会更加严谨,举证方面也会卡得非常严格。


但是,这也不意味着不可能。


02

离婚案件中的重婚


家理律所马赛男与和昊云律师,去年就办理了一案子「离婚案件中的重婚—张某与李某离婚纠纷案」,并且该案例入选了家理的经典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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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况


张女士与丈夫1997年登记结婚,因生育问题张某一直尝试做了多年的努力,身体和心理都遭受了巨大的折磨,丈夫表面上向其表达过不要孩子,但是却在外面有人了,并生育了孩子。


张女士知道丈夫与第三者同居的事儿,由于种种原因她也没有追究,但没有想到她丈夫却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与其离婚。


张女士看到了其丈夫的真面目,委托家理律师代理此案。


之后,律师马上与张女士进行了深入的法律沟通,了解清楚案件原委后,家理律师认为这个案件面临着两个难点:

第一个难点在于调查取证问题。

第二个难点在于重婚的认定问题。

就本案来看,李某与第三者的行为要符合重婚罪的标准存在一定难度。


但是,我们家理律师并没有知难而退。而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调查取证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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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查取证:涉及双方居住的小区、商场、饭店、学校等多处、大量的调查取证。


2、庭审证据呈现:紧抓细节,按照时间顺序呈现,目的是还原男方和第三者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


3、二审积极争取让法官调取新证据:二审中出现男方涉嫌重婚的新证据,并且二审法官认为与本案无关的情况下,让二审去调取新证据,最终将案件发回重审。


家理律师结合案件给当事人作出全面的法律分析,以供当事人进行选择,并指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途径,搜集证据,并通过证据设计的形式,展现在法庭上,以便在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最后,该案件也给了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一审法院没有认定双方的重婚关系,仅认为是超过朋友关系,在财产分割上给我方分的了60%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当事人坚持认为双方是重婚,故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涉嫌重婚,故发回了一审法院重审。


03

家理律师观点


其实,刑民交叉案件是司法学界的一个长期话题。


就我们婚姻家事法律领域来说,离婚案件中的重婚,也是大家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因为重婚对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等诸多方面,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


如果认定为重婚,则婚姻无效

如果认定为重婚,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认定为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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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重婚是和文明背道而驰的。


一些事实重婚是我们研究重婚问题时不能忽视的问题,重婚罪中所指的"有配偶"和"结婚"都包括事实婚姻,重婚给社会带来相当多的社会问题,我们不得不重视。


但是如何认定重婚、搜集什么样的证据或者法院是如何考虑重婚问题,在实践中并不多见。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够给后续想要以重婚促离婚,以及如何追究对方的重婚行为一个法律参考。在实现律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同时,帮助当事人维护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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