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普法 | 广东省职工假期新规出台,快来认领假期!--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劳动普法 | 广东省职工假期新规出台,快来认领假期!

来源:罗湖就业 日期:2024-01-23 15:41:17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

《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

该规定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有效期为5年


小伙伴们可能会疑惑:

为何该规定的实施时间早于其发布时间?


这是因为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在2021年11月12日发布了

《关于对部分文件予以废止和明确

实施期限的公告》


该公告明确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

和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的实施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

为保证新规和旧规的有效衔接

新规定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一起学习一下相关规定的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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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法定节日有哪些?


A:《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在以下法定节日,应依法安排职工休假:

(一)新年放假1天;

(二)春节放假3天;

(三)清明节放假1天;

(四)劳动节放假1天;

(五)端午节放假1天;

(六)中秋节放假1天;

(七)国庆节放假3天。

其他节日假期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小提示:新规定相较于原规定,法定节假日休假天数有调整,从原来的7天调整为11天。


Q:年休假享有的前提条件及天数?


A: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划重点:享受带薪年休假,不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


Q:婚假可享受几天?


A: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Q:丧假怎么休?


A: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3天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用人单位批准,可给予3天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Q:探亲假的享受人员范围?休假安排及标准?


A: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探亲假的享受人员范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亲假的休假安排及标准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小提示: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Q:产假可享受几天?


A: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职工享受80天的奖励假,男职工享受15天的陪产假;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男女职工)每年各享受10天的育儿假


小提示:新规中女职工生育的产假延长到98天,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一致。另,在广东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职工享受80天的奖励假。


Q:护理假怎么休?


A: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或一方为本省户籍的夫妻,一方年满60周岁的,其子女(职工)即可享受护理假,每年5天;患病住院治疗的(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材料),其子女(职工)每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


独生子女在广东工作,父母双方为外省户籍的,鼓励用人单位参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安排其子女(职工)休护理假。


Q: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的假期是否可以拆分安排?


A: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奖励假、陪产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育儿假、护理假可以按规定拆分安排,原则上不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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