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2个!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中山2个!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未知 日期:2024-01-03 10:58:37

2023年12月3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两周年之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其中,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令课结合调解潘小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等事项、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家庭教育指导有效制止父亲粗暴辅导作业两个案例入选家庭教育指导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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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看

令课结合让家庭教育走深走实

——谭某诉潘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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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某与潘某同居生育儿子潘小某。谭某起诉要求由其直接抚养潘小某。一审法院判决潘小某由谭某抚养,潘某享有探望权。二审期间,法院发现潘某藏匿潘小某并拒绝谭某探望。法院向潘某发出家庭教育令,经过家庭教育指导和调解,双方最终就潘小某的直接抚养权、探望权、抚养费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禁止潘某转移藏匿儿子;潘某协助谭某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潘某于本令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到法院接受一次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当日,潘某即接受法院的“父母课堂”教育指导。

法官对潘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和释法说理,并将亲子关系评估、子女抚养规划、具体探望方案三大内容与心理干预机制融合,由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调解促和,让受教育者自愿自觉履行,达到以“令”施教、以“令”促调效果,真正实现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导促进”作用。

法院以家庭教育指导有效制止父亲粗暴辅导作业

——李某诉麦某变更关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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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麦某生育儿子麦小某,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并协议麦小某由麦某抚养。麦小某上一年级后由麦某辅导作业,当麦小某遇到不会做的作业或被老师投诉时,麦某就对会麦小某拳打脚踢,抓头撞墙,甚至用绳子绑压在地殴打。

麦某的行为导致麦小某心理受到严重创伤,脾气变得暴躁,自掐脖子并多次离家出走。李某遂起诉要求变更麦小某由其抚养。经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疏导,麦某认识到错误,书面承诺不再对儿子施暴及不再阻止李某探望麦小麦,麦小某表示谅解父亲,父子关系得到有效缓解,李某与麦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对于麦某的粗暴行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庭审训诫,告知麦某不得以教育为名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要用恰当合理的方式进行教育及陪伴;若麦某仍不改正,法院将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且作为麦某是否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重要参考。同时,法院联合心理咨询师,对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和现场调解相结合,有效消除监护人与未成年人之间抵触情绪和对立关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建设阵地,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中山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方面的工作亮点纷呈。2019年中山法院首创“父母课堂”。2023年5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自此之后,中山两级法院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建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效果显著,共办理涉及家庭教育指导的案件173件,依法向6名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5份,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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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家事案件“心理疏导+法律调解”联动解纷机制

以促进家事纠纷化解在庭前为目标,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深入推进“心理疏导+调解”模式的实施。通过心理柔性疏导、法律理性引导等解纷工作,因案施策,让家庭矛盾纠纷在萌芽阶段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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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父母课堂”“离前一课”“未爱护航”等工作品牌

为深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中山法院推动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暴法》为抓手,建立了“父母课堂”“离前一课”“未爱护航”等家庭教育服务站、诉源治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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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名单精准发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中山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创新自选动作,以多元手段督促并推动家庭教育责任落到实处。将家事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列入“关爱名单”,进行集中管理并定期回访,发现存在家庭教育不该不当或缺位等问题及时启动家庭教育指导,并进行持续跟踪及回访。目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将70名未成年人列入“关爱名单”,并对他们逐一开展判后回访,把家庭指导教育延伸到法庭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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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宣读《家庭教育令》


中山市妇联编辑

编辑:卢启昊

校审:杨沛 姜永斌

一审:段文婷 王丽丽

二审:李宇玲 陈颖

三审:高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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