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全省推行!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拟全省推行!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来源:未知 日期:2023-04-12 15:24:40

近日
广东省人社厅发布
《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
促进妇女就业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下称《征求意见稿》)


文稿共分为六大部分13条

“开发‘妈妈岗’岗位”
“加强‘妈妈岗’就业服务”
“加强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鼓励用人单位
拿出部分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
用于“妈妈岗”设置
鼓励引导“妈妈岗”实行灵活上班
弹性工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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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妇女就业空间开发“妈妈岗”


在今年的各类招聘会上,一种被称为“妈妈岗”的新型岗位引发社会关注。


因其特有的弹性工作、柔性管理、灵活时间,让妈妈们真正实现顾家、工作两不误,而被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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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介绍,“妈妈岗”主要用于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


《征求意见》提出,将广泛开发“妈妈岗”岗位,拓展妇女就业空间。


具体而言,《征求意见》明确,鼓励用人单位拿出部分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用于“妈妈岗”设置,鼓励规上限上企业设立“妈妈岗”;


鼓励引导“妈妈岗”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的方式;鼓励用人单位设立“妈妈岗”车间、“妈妈岗”生产线等,张贴“妈妈岗”明显标识,对“妈妈岗”进行集中统一服务管理,形成规模效应。


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妇女之家”,为员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将“妈妈岗”打造成暖心“妈妈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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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开发岗位外,《征求意见》提出,加强岗位对接平台建设。


如为“妈妈岗”供求对接洽谈提供免费场地;


搭建线上招聘对接平台,收集发布“妈妈岗”招聘信息,提供全天候招聘求职服务;


建立零工市场动态管理名录,编制规范运行的零工市场“电子地图”并向社会公布,为“妈妈岗”招聘求职提供指引等。

开展百家“妈妈岗”就业示范单位认定


《征求意见》提出,省人社厅会同省妇女联合会,每两年开展一次广东省百家“妈妈岗”就业示范单位认定。

全省第一批认定工作将于2024年年中进行。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明确将在政策设计上,提出支持用人单位积极开设“妈妈岗”,开展“妈妈岗”就业示范单位认定,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不断提升质量。


此外,将“妈妈岗”招聘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畅通“妈妈岗”招聘求职信息收集、发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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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优化对接流程、创新对接形式、简化登记事项、完善引导服务等措施,建立“妈妈岗”“即时快招”服务模式;


支持开展“妈妈岗”技能培训,连接发动各方资源力量就近为育儿妇女、“妈妈岗”员工提供多样性及实用性强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


鼓励育儿妇女、“妈妈岗”员工参加各类技能提升培训,提升就业技能,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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