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

来源:未知 日期:2017-02-09 17:49:24
第一部分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是市委领导下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本单位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的工作部署,拟订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妇女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3、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展“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和“巾帼建功”活动以及家庭文明建设活动。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向社会各界宣传妇女、反映妇女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开展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中青年优秀妇女人才的培训、选拔和推荐工作。

6、密切与市内外妇联组织的联系和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及海外华侨妇女、各民主党派、宗教团体妇女组织的联谊,扩大国际交往,加强对外友好合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人员构成

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内设5个科室。

各科室主要职能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机关行政、文秘、计生、协调、信息等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开展有关工作,负责编印内部刊物,指导妇女儿童场所建设。

2、 妇女权益部:负责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宣传普法、咨询服务,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来信来访,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妇女儿童重大侵权案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儿童部:宣传贯彻保护儿童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参与爱心父母牵手活动的实施,辅助贫困儿童;制订全市家庭教育工作计划,推广家庭教育工作经验,推进和谐家庭建设,指导办好家长学校;负责全市大型儿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市儿童发展规划。

4、宣教组联部:负责宣传、教育培训和组织联络工作,开展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巾帼建功”、家庭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和家庭修身系列活动,负责与各民主党派、宗教团体妇女组织以及港澳和海外有关妇女组织及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往工作。对中山市妇女进行再就业技能培训,提高中山妇女就业技能。推进妇女儿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凝聚、孵化和培育社会组织。

5、 妇儿工委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织实施中山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牵头组织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协调部门开展妇女儿童民生工程项目,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编制数16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1名,雇员指标1名。在职人员16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1名,政府雇员1名;离退休13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预算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390.43698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9.175082万元,本年预算1331.2619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388.566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7万元。全年收入预算比2016年增加91.93344万元, 增长7.08%。

(二)主要原因

因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津补贴额度变化,项目有所调整,所以部门收入总规模对比上年有所变化。


二、2017年度支出预算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1390.43698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预算59.175082万元,本年支出1331.26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8.566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7万元。全年支出比2016年增加91.93344万元, 增长7.0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5.234982万元,教育支出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9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18万元,其他支出1.87万元。

(二)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648.51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48.71%,比2016年增加37.035万元,增长6.0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2.0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5.9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436万元。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682.743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51.29%,比2016年增加77.3159万元,增长12.77%。主要支出项目有:

     (1)妇女民生直通车项目:147万元

(2)家长学校专项经费:56.1673万元

(3)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难点指标攻坚项目经费:48万元

(4)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47.5万元

(5)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阳光伙伴同成长专项经费:47.2万元

(6)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金:43.734万元

(7)妇联系统基层组织建设经费:43.65万元

(8)培训经费:42万元

(9)妇女儿童工作经费:41.25万元

(10)家庭文化建设和巾帼建功工作经费:37.2万元

(11)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经费:30万元

(12)全国性别平等教育试点工作经费:30万元

(13)婚恋服务工作经费:18万元

(14)扶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项目资金:14.0426万元

(15)粤财行(2016)400号2017年省“妇女之家”示范点建设项目经费(转移支付):11万元。

(16)粤财行(2016)399号2017年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项目经费(转移支付):10万元

(17)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经费:8万元

(18)妇儿工委工作经费:8万元

3.2016年支出预算结转项目59.175082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管理与创新专项资金——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社工服务(采购)9.945万元,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采购)5.612万元,017001-16-妇女民生直通车项目(采购)41.748万元、社会管理与创新专项资金——社工购买服务(采购)1.87万元等。

4.“三公”经费预算。根据年度主要发展计划及工作目标,“三公”经费预算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公务接待30万元,对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无增减。

(三)支出变动主要原因

根据国家和省对口部门的工作要求,我会部分项目支出内容有所调整,所以总体规模有所变化。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及其他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及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中山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预算公开8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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